挂名股东被起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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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名股东被起诉,公司以其资产独立承担责任,股东无需承担责任。作为显名股东(即所说挂名股东),如公司未实际出资,或仅仅认缴出资,将存在在股权对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等风险,建议予以关注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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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名股东被起诉,公司以其资产独立承担责任,股东无需承担责任。作为显名股东(即所说挂名股东),如公司未实际出资,或仅仅认缴出资,将存在在股权对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等风险,建议予以关注。
法律依据:
《公司法》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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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挂名股东因存在无权处分股权的行为,被实际股东起诉,对于给实际股东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。挂名股东被起诉的处理方式,需根据被起诉的原因以及被哪一方当事人起诉的具体情况确定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
(三)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、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,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,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,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。
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,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
(三)》第二十五条
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、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,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,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,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。
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,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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